我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根据《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经过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会考成绩核查,最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5月11日起到5月22日止,共10个工作日;
4.受理部门和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