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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15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4-16 来自: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清华大学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继续开展2015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含)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三、招生专业类与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各招生专业类自强计划入选资格人数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包含专业测试科目
土建类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机电类机械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信息类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生物医学工程
数理类数理基础科学
工程物理
化生类环境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社科类(文)法学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社会科学实验班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人文类人文科学实验班
英语

四、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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