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在2015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主要招收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全过程公开并接受监督,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200名。吉林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5年4月15日—5月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
五、 工作程序
报名截止后,由我校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根据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三倍。考生于2015年6月3日后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自行打印考核准考证,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吉林大学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考生无需刻意准备。
考核时间: 2015年6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核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六、入选资格考生及专业确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