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勘察设计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
凡已完成现场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9月5日至9月17日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进入准考证打印界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7月4日前将确认后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场设置
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八、考试收费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考务费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考务费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考务费240元。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报名费,其余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户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号:23001866751050503109
九、参考用书
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联系。
地址:哈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
联系人:高启生
电话:0451-53604862
十、考生须知
(一)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报名时请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将本文件的相关附件及时印发给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