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被委托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二)报名费用
经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准,今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向考生收取的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请考生在办理报名审核确认手续时一并交费。
(三)报名时间和确认地点
四川省2008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5日至7月5日,报名确认地点设在省土地估价协会秘书处,地址为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25号省国土资源厅人北综合楼500室;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25日至7月1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龚 毅 唐济业
电 话:028-83228664(传真)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与地点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08年8月28日至9月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在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秘书处领取《四川省2008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及参考资料
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门,全部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
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准则、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考生可自由选择报考科目,自行确定购买考试参考教材。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全国统一按照“北京时间”进行考试。其中:
2008年9月20日: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8∶30-9∶30
土地估价理论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2008年9月21日: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14∶30-17∶00
四川考区考点设在成都市,具体考场设置地点另行在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screva.org/)上公布。
五、发证与执业
考生可在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土资源部的《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资格证书由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统一发放。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土地估价师,需要通过实践考核,进行执业登记后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实践考核的具体时间、办法将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的安排另行通知。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