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中心 —> 报考信息 —> 工程类 —> 结构工程师
 
山西:2008年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2日至20日
(发布时间:2008-6-2 14:17 来自:模考网)

晋建审函字[2008]199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0、21日举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全部设置在太原市。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各市建设局(建委)(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组织当地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直有关厅局及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按属地原则,到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建设局(建委)办理报名及资格初审手续。

  二、报考条件

  各市建设局要严格按照“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1)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我省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方式与流程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均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考生本人照片,考生在网上填写时务必认真阅读填写注意事项。

  2、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考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报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实践经历证明原件,到各市建设局(建委)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首次报考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上证件需A4规格复印件一式一份,并附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设计业务工作年限和业绩证明(原件)。

  往年报考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只需携带《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及往年考试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3、初审通过后,由各市建设局汇总以下材料报送省建设厅政务大厅终审,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上报函一份;

  (2)《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MicrosoftExcel格式);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省建设厅政务大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各留存一份。其中一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各市主管部门依据汇总表顺序与申请材料装订成册;

  (4)、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由初审部门核验并在复印件右上角加盖原件审验章。

  四、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日至6月20日。

  2、各单位(考生)向各市建设局报送报名材料时间:6月23日至6月27日。

 [1] [2] [3] [下一页]

 

收藏此页】【字体: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