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考〔2008〕5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事局和市建委同意,现将《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考试动态”栏和上海建设网(www.shucm.sh.cn)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在职、在岗遵纪守法人员,经单位审查同意并出具申报人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并具备附件中有关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分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阶段。通过基础考试,并达到规定从事结构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规定年限的人员,可报考专业考试。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和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9月20日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2008年9月21日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6月27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6月27日-6月30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同济大学(新土木大楼大厅,四平路1239号)
报名点代码:5959
联系电话:65982505、65986055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