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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7日至6月11日
(发布时间:2008-6-2 14:13 来自:模考网)

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121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处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9月6日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9月6日14:00~17:0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9月7日14:00~18:0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同去年,即除泰州市(并入扬州市)、宿迁市(并入淮安市)两市之外,其他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场。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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