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重庆市职称外语、古汉语和医古文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8年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7〕18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08年重庆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8年6月13日—7月11日。
二、考试时间
2008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
三、外语考试有关要求及免试条件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或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要求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
㈠ 重庆市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用范围如下表:
| 级别 | 考试等级 | |||||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E级 | ||
| 评聘职务 | 正高级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人员 | 乡镇基层单位人员 | ||
| 副高级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人员 | 乡镇基层单位人员 | |||
| 中 级 | 市属单位人员 | 区县属单位人员 | 乡镇基层单位人员 | |||
注:中央及其他在渝单位(除本系统有要求外)可参照市属单位等级适用范围执行
㈡ 考试范围及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各系列(不含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中医药等系列或专业)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按全市职称考试的要求,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