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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08年公办高校自学考试宣传提纲(三)
(发布时间:2008-5-9 9:4 来自:模考网)

  凡须面向社会招收全日制学员的主考学校,要向省教育厅高教处申请获得自考办学许可证,对外招生广告和入学通知书必须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并接受省自考办社会助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十、考点申请

  根据自考工作细则要求,国家教育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考试组织管理均由学校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承办。根据我省规定,报考人数达300以上者的高校或中职学校,可以申请作为自考的考点。如被批准,考生就可在本校进行自学考试。

  十一、咨询通联

  咨询电话:0791-8696820 0791-8696986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541号

  邮编:3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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