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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四)
(发布时间:2008-5-9 10:50 来自:模考网)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3

  电邮:zhaoban@seu.edu.cn 网址:zsb.seu.edu.cn

  九、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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