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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三)
(发布时间:2008-5-9 10:50 来自:模考网)

  7)外语语种: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录取结果的公布:a.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b.在我校的招生办主页(zsb.seu.edu.cn)上公布。考生录取信息以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

  9)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和其它特殊情况。

  3、其它

  1)学校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8年自主录取实施方案”。

  2)学校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优秀中学生中招收保送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3)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批招收少年大学生的学校之一,今年将继续招收少年大学生。招生人数:不超过10名(视考试成绩而定)。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8年少年生招生简章”。

  4)根据教育部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学校继续在相关省(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新生的专业将以高考成绩、预科学校的学习成绩、我校自命题测试的成绩为依据择优选择。招生专业我校将委托相关省(自治区)公布。

  5)经教育部批准,2008年学校从全国十六所外国语学校学生中提前招收非通用语种(日语)专业学生的工作。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8年非通用语种专业招生简章”。

  六、新生入学

  1、体检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2、收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 普通专业4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2)住宿费:600-1400元/生.年(视学生的住宿条件确定)

  3、奖励

  1)高考奖励:凡高考成绩达所在省份前20名者,奖励20000元/人(不再重复得奖,不限名额,下同);前50名者,奖励10000元/人。

  2)奖学金:学校设有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课程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总金额约1200余万元/年,奖学金覆盖面广。

  4、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的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校后可申请6000元/年额度的国家助学贷款;江苏、湖北、陕西、甘肃、重庆五省市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勤工助学:学校设立300万元勤工助学基金,用于支付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适当岗位临时工作的报酬。

  3)困难补助: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可给予一定的补助,以帮助其完成学业。

  4)学费减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特困生可视情况全部或部分减免学费。

  5)社会资助。

  七、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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