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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二)
(发布时间:2008-5-9 10:50 来自:模考网)

  4、重视优秀学生的培养。除直接报考我校吴健雄学院理工实验班外,录取到我校电类、机械动力类、土木建筑类等专业的优秀考生,可在收到“东南大学吴健雄学院申请表”后提出申请,经考核择优转入吴健雄学院学习。吴健雄学院按照“强基础、强实践、强能力、成大器“的目标,聘请优秀师资,组织小班教学,强化理论基础,突出自主研学,为学生个性发展和创造性发挥提供良好的环境。两年后学习优秀的吴健雄学院学生可按学校相关规定重新选择能发挥自己特长的专业。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东南大学

  隶属单位:国家教育部

  学校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2、办学性质:公办重点本科

  3、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4、基本学制:本科:四年、五年、七年

  5、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东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东南大学学位证书。

  四、招生专业计划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招生办主页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五、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东南大学。

  2)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的物理科目或历史科目级别必须为A以上(含A)。同等情况下,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选测和必测)级别高的优先。

  3)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苏、浙江、江西、山东、福建、湖南、湖北七省招生,文、理兼收。江苏省考生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其他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若考生所在省组织统一的专业课考试,考生仍需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4)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优录政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确认通过后方可报考。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和“东南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录取规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

  2)学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之间按“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满分为900分的省(市、自治区)专业级差为5分;其它考分形式的省(市、自治区)为1-5分。

  3)学校根据江苏籍考生选修科目测试成绩级别实行加分进行专业投档的录取政策。若物理选修科目测试的级别为A ,在考生特征分上加2分进行专业投档;若选修科目中非物理课程测试的级别为A ,在考生特征分上加1分进行专业投档,两项可以兼得。

  4)学校实行按志愿录取。在第一志愿考生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方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间级差为50分。

  5)体检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6)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录取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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