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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2008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解释
(发布时间:2008-5-8 10:20 来自:模考网)

一、此次招考的范围是什么?

  此次招考的单位范围是我市除市公安、检察和法院系统外的各级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二、此次招考的时间如何安排?

  具体时间如下:4月29日发布招考公告,5月4日10:00至5月15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5月22日至23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5月25日笔试,6月6日统一资格初审,6月10日面试,6月15日体检,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三、此次招考的对象有哪些?

  包括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0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07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具有统分资格;“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人员。

  四、对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的学历有何要求?

  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五、如何界定深圳户籍(生源)?

  指具有深圳户籍(包括宝安、龙岗两区以及光明新区)或以深圳户籍参加高考进入市外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人员。

  另外,深圳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夫妻分居市外一方(须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六、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按哪类人员报考?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公务员,不受招考对象类别限制。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七、留学归国人员按哪类人员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均须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八、此次招考年龄如何计算?

  此次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08年4月30日。招考职位表中注明的是最高年龄要求,35岁以下指1973年5月1日至199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30岁以下指1978年5月1日至199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25岁以下指1983年5月1日至199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九、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学历的人员如何报考?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学位,须出具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十、哪类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深圳市在职委任制公务员;

  (二)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004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08年5月4日10:00至5月15日17: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于5月22日至23日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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