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于2008年6月3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3科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及办证,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 23. 造价工程师 |
4. 考4科 |
01. 造价工程师—土建 |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 02. 造价工程师—安装 |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
| 23. 造价工程师 |
2. 考2科 |
01. 造价工程师—考2科 |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七、考点设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八、考试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