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金亚市场不仅按时竣工,还“顺利通过”了考评验收。昆明市商务局2007年7月23日发给西山区商务局的《关于金亚农贸市场通过验收的通知》写道:“经考核验收小组全面对照检查,金亚农贸市场达到《昆明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规范》要求,顺利通过验收。”通知还要求西山区商务局尽快与区财政局联系,拨付金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补贴。
至今,在昆明市商务局网站上还能查到一篇名为《我市四个标准化农贸市场通过验收》的文章。文中说:“金亚农贸市场……从设计理念到施工监管都非常到位,有力诠释了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的内涵和发展方向。”
据昆明市商务局局长王光中回忆,参与验收的昆明市规划局西山分局的工作人员给金亚市场打了86分或是87分。而规定要求的验收合格的标准是70分。
对此,西山规划分局局长肖真雷否认道,“不清楚谁打的分,我们分局肯定没有打分。我们不可能办手续。”
一建一拆之间,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
“对我们企业来说,是花几百万买了个教训。”胡恩亮说,金亚市场的建设投资为306万元,加上退还商户80多万元的租金和设施使用费,以及半年来的管理和运行成本,金木牛公司的损失将近500万元。
现在,金木牛公司仍希望通过“协调”来争取得到一些补偿,挽回部分损失,但是政府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西山区商务局副局长陆俊华说,商务部门不应为市场拆除而担责。事实上,他们曾经多次敦促金木牛公司尽快完善规划审批手续,但投资方“可能存在一定侥幸心理”。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临宏教授分析说,对任何一个建设项目来说,规划审批是第一关;只有先通过规划审批,其他部门才能办相应的手续。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金亚市场是一个“先天”的违法建筑,其补偿的要求很难获得支持。
杨临宏教授说,投资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一定要拿出证据。
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政府对金亚市场决策的朝令夕改,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投资方基于对政府的信赖做出投资决定时,是把政府视为一体的,认为政府批准了这个项目,只有规划局作为一个职能部门没有同意、但有可能将来还是会同意的。市场既然通过了验收,应该视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已经生效,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保持政策的连贯性,不可任意撤销、撤回、废止已经公之于众的承诺、决定或政策,否则不仅辜负了社会信赖,还会增加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率。政府的公信力在一建一拆之间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