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就读化学等专业。
4.色盲不宜就读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
5.严重口吃或患有发音妨碍者,不宜就读通信工程、交通运输、英语、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6.因我校各专业均有与农业相关的野外实习环节,因此建议肢体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者不要报考我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体检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我校正在修订新的教学计划,并积极推进学分制,按学分收费、弹性学制、推荐免试研究生等方面将出台新的政策。
第二十七条 我校本科专业试行部分课程双语教学,使用英语原版教材,教师用英语授课,因此非英语考生报考我校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第二十八条 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招生办公室主页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二十九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10-62736994。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2008年第6次会议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