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8〕2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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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科 目 |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
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三、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四、考试报名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