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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关于领取会计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5-5 9:24:35 来自:模考网)

  3月31前,来申请办理会计证的人员,请于5月4日至5月31带身份证到会计科领取会计证。(注:委托代领的,带委托人的身份证)

福建省南安市财政局
200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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