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35号),我区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28日9:00-5月23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3.5X5cm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5月23日。
我区报名点定于2008年5月19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我区的单位或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区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10号窗口,顺德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
| 日 期 |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 10月18日 | 上午 | 9:00-11:30 | 综合法律知识 |
| 下午 | 2:00-4:30 |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
| 10月19日 | 上午 | 9:00-11:30 | 企业管理知识 |
| 下午 | 2:00-4:30 |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
三、 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