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通知
各县区人事(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1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我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7日(星期五、六、日)三天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 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 9月5日 | 下午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 9月6日 | 上午 | 9:00—11:30 | 经济法 |
| 下午 | 14:00—16:30 | 财务会计 | |
| 9月7日 | 上午 | 9:00—11:3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下午 | 14:00—16: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
考试原则上在徐州市设立考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