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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08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独本)考试计划
(发布时间:2008-4-9 13:55 来自:模考网)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适应我国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的需要而设置的,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层次的要求一致,在培养考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着重培养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参照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要求,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水平相一致,专业考试课程不少于13门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1学分。本专业课程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同时取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考核)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由省考委盖章并有广州大学副署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符合相应学位条件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培养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或其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或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自学者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掌握党和国家的宣传政策和相关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独立本科段要求学习和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与科学知识,熟悉党和国家宣传政策法规,能胜任广播电视频道与栏目策划、文字撰稿、音响设计制作及节目主持等工作。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专业代码:B050311)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3* 0642 传播学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4 1178 电视艺术概论 5 必考 笔试
005 1179 非线性编辑 6 必考 笔试
006 1180 电视采访 6 必考 笔试
007 1181 电视节目导播 6 必考 笔试
008 1182 电视文艺节目创作(实践) 6 必考 实践考核
009 1183 电视文艺编导 6 必考 笔试
010 1184 电视艺术片创作 6 必考 笔试
011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102 1185 广播新闻节目创作 5 选考 笔试
103 1186 电视节目包装与编排 5 选考 笔试
104 1187 电视片结构 5 选考 笔试
105* 0660 外国新闻事业史 6 选考 笔试
201 1171 电视摄影造型基础 6 加考 笔试
202 1170 电视画面编辑基础 6 加考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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