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两科报考人员每人交报名考务费83元。
七、为加强对考试的管理,报名时将采用数码照相技术,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不能由他人代报。 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数码照相费20 元/人。
八、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报考人员参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九、根据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文件精神,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已作了必要修改。考试用书的征订按自愿的原则,在报名时同时征订,过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人事局在汇总后,于5月16日前将订书单报市人事局办公室。
十、考生在考试前一个星期内到报名时所在的人事部门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十一、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模大,参考人数多,组织实施工作难度大,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3〕40号)和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3〕4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在组织报名时,各地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对持过期身份证者不得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的人员,要取消其考试成绩;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
娄底人事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