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省直、中央在怀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2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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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科 目 |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
二、报考条件按湖南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人职[1993]76号)精神执行。各地在组织报名时,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不得报名;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考试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进行处理。
三、全市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5日。各县(市、区)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该县(市、区)人事局确定。市直及省直、中央在怀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于5月8日至5月9日先到市人事局职改办(怀化市政府大楼四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怀化人才大厦三楼)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
(一)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
(二)按要求已填写好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和填涂准确的报名信息卡各一份;
(三)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或数码照片3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须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复制打印。《报名信息卡》在报名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