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36号)精神,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10月18日至19日举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28日9:00-5月23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我市定于2008年5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请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市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0754—8329783.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 日期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 10月18日 | 上午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下午 | 2:00—4: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 10月19日 | 上午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下午 | 2:00—4: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即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