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各项考试缴费标准如下:
| 考试 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 执业药师 | 13元/人 | 每科44元。 |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四)准考证打印:在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备 注 |
| 执业药师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三、报考条件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 执业药师 | 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 中专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
| 大专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 ||
| 本科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 ||
|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