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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08年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1日至23日(二)
(发布时间:2008-4-29 10:4 来自:模考网)


联系电话:65085509


(2)浦东新区统计学会


地    址:临沂路128号413室


联系电话:68641082


(3)崇明县统计局


地    址:城桥镇人民路68号


联系电话:39610704


(4)梅山公司人事部


地    址:南京中华门外新建梅山公司


联系电话:86364115


    各区县可结合统计从业资格的考试报名与培训,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有条件的区县统计局,可组织集体报名。


市统计局职改办咨询电话:53857002  53851562


3、报名办法:


(1)参加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考试报名前须由本人填写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目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报名日期、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本人近期免冠一吋照片2张(同底版,照片后用圆珠笔写明考生姓名、考试级别)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所带证件均要原件,并附复印件。原件交验后退还,复印件则作为考试报名表附件留存,其中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考试报名表后面。


(3)已参加过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只需凭原准考证填写报名表,办理报考手续。


(4)报名点代码:南湖职校第一分校:5757


               浦东新区统计学会:5758


                 崇明县统计局:1130


                 南京梅山公司:4343


考试成绩查询业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考生可登录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页(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或者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四、港澳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05年下发的《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05]3号)精神,对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统计专业资格考试。


2、港澳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的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吋同底版照片2张(一次性快照除外)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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