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科(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15年。
2、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0年。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5年。
以上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工作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底。
三、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资料1、《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用A4纸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都必须提交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免考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张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3
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 称 | ||
| 23、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2、考二科 | 01 | 造价工程师 | 1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 2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 4、考四科 | 01 | 土建专业 | 1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
| 2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 3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
| 4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
| 02 | 安装专业 | 1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
| 2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 3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
| 5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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