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08年5月21日至31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自行在网上缴费。本人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2.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各项考试缴费标准如下:
|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 造价工程师 | 13元/人 | 每科43元。 |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四)准考证打印:在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备 注 |
| 造价工程师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下午:2:00— 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