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和科目:6月22日上午8:30至11:30 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
2、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统计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3、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置考场。
4、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及身份证原件。
5、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有效期5年。省人事厅、统计局参照全国合格标准,确定我省合格标准,报全国统计考办备案;合格人员由省职改办下发省内合格证,有效期至次年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2、报名时本人填写《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呈报单位留1份,上报省统计局1份),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持以下材料及考务费到指定地点报名:
(1)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
(2)统计师或相近专业(与“考试对象”中所述一致)中级技术资格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者除外);
(3)高级统计师报名表1份;
(4)近期1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2张;
(5)考务费120元。
4月20日前各单位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市州统计局或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报名;中央在甘及部队单位到所在地统计局报名;
4月23日前各市州统计部门将报考人员的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考务费汇总后,经当地职改办审核盖章后报省统计局人事处。
四、考试用书
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统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定价5.00元,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组织专家修改,并经人事部审定,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需要购买《高级统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者,请在报名时预定。
五、几点要求
1、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和评审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报考人员考试合格后,还须符合甘肃省规定的申报高级统计师应具备的学历、资历、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基本条件及省职改办(甘职改办(1994)8号文件)规定的业绩条件,才能申报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2、各单位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掌握条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伪造证书而取得考试资格、考场替考等违纪人员将严格按人事部第3号令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