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统计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8]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9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各市要加大报名的宣传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安排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在资格审查中对工作年限的掌握,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第六条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
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8 月15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统计局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务必于8月20日前将报名人数和考场设置表上报山东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考务管理
(一)各市人事局、统计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报考人员有关信息的录入、汇总工作,确保信息质量,及时上报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严格遵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件1)的规定,编制11位的准考证号码,杜绝准考证的重码、错码现象。各市代码见附件2。
(二)请各市于8月20日前将数据库上报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数据库格式和报送要求详见《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格式及报送办法》(附件3)。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各市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