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中心 —> 考试动态 —> 公务员类 —> 地方公务员
 
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08-4-24 10:0 来自:模考网)

关于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发〔2008〕7号)等规定,为做好全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面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此次全省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并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共 11 页)


二、面试对象确定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招考公告规定,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等机关警察职位的面试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规定确定),并及时公布。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须在规定时间内对面试人选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根据网上报名时考生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和信息进行审核。已经复审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可不再复审),并根据面试工作安排,适时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附件1)。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或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因此出现该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原则上须在面试前一周内完成。


参加面试的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时,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每人70元)缴纳面试费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1、除黄山市外,全省(阜阳市为部分职位)统一于5月17日、18日、19日三天内进行;


2、黄山市全部职位和阜阳市的部分职位于5月24、25日两天内进行。


全省每天上午8:00正式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


1、面试地点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面试地点一般设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2、面试考点须分别设立面试考场和考生候考室等。考场内须分别设置考官席(含主考、副主考)、考生席、监督席和工作人员席(计分、计时)。考生候考室须选择与考场临近但又不互相干扰的场所。面试考点须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面试实施


根据规定,此次面试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题本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全省每天使用同一个题本。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实施:


(一)面试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参加笔试时所持的有关证件)(均为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工作人员须对照笔试准考证存根信息与照片,进一步核对面试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1] [2] [3] [下一页]

 

收藏此页】【字体: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