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局,各主管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8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1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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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科 目 |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考生必须严格按条件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人事行政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组织
(一)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可以在4月21日9:00时至4月28日17:00时登陆常州考试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czk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