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前单位按隶属关系向所属考区职改办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名;
5月25日前各主管部门向省职称考试中心报名,各考区职改办、考试中心将汇总后的考试费及教材征订情况报省职称考试中心。5月31日前各考区完成报名信息机读录入、信息校对和考场编排工作,将考场分配信息(ptd格式,含照片)及试卷预订单报省职称考试中心。
本次考试拟在14个市州、甘肃矿区、省直设考场,各考区代码请按《报考手册》填写。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并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职务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7、通过评审已取得中级职务资格者。
(三)国务院职改办文件规定,凡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报名参加并通过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设考区的市(州)按每人40元标准留作考务费,其余务必在报名时一次交清,不得拖欠。
考试用书:
200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情况: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进行了编写,以往年度版本考试用书不再使用。
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考生报名时可在各报名点或到省职称考试中心预订考试用书。
各地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要强化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中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推销盗版书。要切实做好考试用书的宣传、征订和发行的组织工作。
甘肃省人事厅
二ΟΟ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