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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及有关事项的公告(二)
(发布时间:2008-4-16 16:11 来自:模考网)

    ②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截止2006年报名时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

    ③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本科学历,截止2006年报名时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

    ④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大学专科学历后,截止2006年报名时具有7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

    ⑤截止2006年报名时已连续在同一土地评估机构从业2年(含)以上的;

    ⑥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公开发表有关土地管理、不动产评估论文3篇的;

    ⑦具有土地管理、不动产经济管理方面专著的;

    ⑧参加相关行业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个以上,并已经完成的;

    ⑨参加地价动态监测、基准地价、分等定级等业内专项工作2项以上的。

    2、特殊情况面谈方式

    特殊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符合评定条件、无暇准备提交材料、自愿申请的;

    (2)考评专家无法对考核材料做出真伪准确判断的;或根据考核材料,不能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能力的;

    (3)破格推荐的;

    (4)提交考核材料未通过并提出申诉的;

    (5)参加考核人员受到举报的;

    (6)其他需要面谈的情况。

    3、专业考核提交材料格式

    凡参加专业考核的人员应按以下要求提交专业考核材料:

    (1)总结、案例、论文均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专著只需提交一册);

    (2)材料标题(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3)作者姓名及单位(含邮政编码、五号宋体,居中);

    (4)摘要(不超过300字,五号宋体);

    (5)关键词(3~5个,五号黑体);

    (6)正文(小四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前1.5倍行间距、加粗居中;二级标题加粗);

    (7)参考文献(作者姓名,文章名,期刊杂志名,出版年月,期卷号,页码;或作者,著作名,出版社,出版年份。五号宋体);

    (8)附录(各位合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五号宋体)。

    三、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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