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本人打印填写《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填写《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统一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经省辖市人事(职称)部门资格审查后,到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
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打印《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初审,经省人事厅职称处资格审查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
其它中央驻豫单位到所驻地省辖市统一报名。
无工作单位人员及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档案存放在省辖市的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
报名汇总时,将非免试类、免试类(免一科、免两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第二专业)的考生分别汇总。
各地、各单位在采集考生信息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否则一律不予接收。
2008年4月15日-4月30日全省统一组织报名,逾期不再办理。2008年4月28日至30日,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2008年5月6日前,各省辖市考试中心将《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报名信息软盘一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时同时缴纳考试费。
报名参加考试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应打印填写,手工填写不予受理),并分别粘贴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2)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5)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6)报名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报电子版)一式三份,市留一份,上报二份。
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