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济南、潍坊、济宁设置考点。
九、考试指定用书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征订。考生报名时,请到市国税局(征管科,电话:3381572)、地税局(征管科,3180503)办理教材预订手续。此次教材征订可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必须整套购买。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滨州市人事考试中
二00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四)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七)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八)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
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