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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信息汇总(二)
(发布时间:2007-12-1 18:19 来自:模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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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第八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第九条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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