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开始,长沙市将逐步将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级中学,促进生源均衡,并从今年开始实行中考网上志愿填报;同时,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力争四县市初中普职分流比例达到1∶1,城区达到6∶4。
昨日,长沙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均衡发展”成为关键词。
小学升初中:
民办、子弟学校控制招生规模
今年长沙共有小学毕业生5.3万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不得提前到小学进行宣传和组织生源,不得举行文化或变相文化考试。和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初中教育阶段民办、子弟学校招生规模控制在全市小升初学生总数的30%范围内,今后逐年减少比例,直至义务教育责任全部由政府承担,让政府“一费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民办、子弟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另行公布。严格规范股份制学校及联合办学的管理,对民办、子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实绩等实行招生计划最高限额。小学毕业生一律采用电子档案进行管理。
今年城区小学升初中依然实行电脑派位,按照“相对就近、指标到校、微机派位、免试入学”的方法组织实施,基本原则是“区为主、保入学,市协调、保公平”。公办学校不择校,民办学校不择优。城区的微机派位在民办学校、子弟学校以及提前批招生录取完之后进行,一经电脑派位,公办学校严禁招收城区异动学生。
初中升高中:
省示范学校招生指标将按比例分配
今年长沙市共有初中毕业生6.1万人。和去年不同的是,综合素质强调过程性评价。从去年年底开始,要求每一个学校、班级都要对照综合素质评定方案,指导学生收集整理学习过程的成长信息,并在每学期期末将信息输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数据软件。
今年长沙新增对口直升生政策,对口扶植学校的对口直升生比例为2%。同时长沙今年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规范招生秩序,学生可自主地网上填报志愿选择学校,少了毕业学校和老师的干扰。从2008年开始,逐步将省级示范性学校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级中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费制”全免
2007年秋季起,长沙地区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一费制”全免。各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受委托的民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并实行“一费制”全免。
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学生到这些民办学校就读一律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微机派位。未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择校生,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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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校违规招生一律作废
本报长沙讯对于长沙市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师大附中等学校违规招生的问题,长沙市教育局表示:四所公办高中和其单独举办的湘一实验中学、湘郡实验中学、长雅实验中学、广益实验中学以及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的违规招生,必须宣布违规招生一律作废,全额退还所收取的报名费、预录费等有关费用,并做好考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
湘一中学、湘郡中学、长雅中学、广益中学(湖南师大附中内)2007-2008学年除在长沙城区招生外,一律不得面向其他地区招生。值得注意的是,湘一青竹湖实验学校、现位于原华夏一中的广益实验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南雅中学(原雅礼寄宿制学校)尽管与一中、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有一定关系,但并不是此次点名2007-2008年必须在长沙招生的四所学校。
潇湘晨报·胡力丰 杜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