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在地市以下单位(含地市单位),连续5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1、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周年以下者。
12、工龄满25年,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者。
13、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15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连续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14、在乡镇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15、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16、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三、调整职称外语考试等级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A级(县级的考B级);
(二)申报副高(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B级(县级的考C级);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C级;
四、划定广西合格分数线
根据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结合广西当前考试实际情况,划定广西合格分数线,2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效。
五、审批程序
(一)符合免试和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的,由个人申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审批表》(见附表1、2),并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件原件,所在单位职改部门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
(二)审核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由所属市、区直厅局职改办审核,并签署意见。
六、其他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办[2004]4号)文件继续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通知》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适时进行研究,对确需修改完善的条款将提请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三)本通知由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