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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07年外销员考试报名时间截止5月31日
(发布时间:2007-5-28 10:37 来自:模考网)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70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时间及科目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至16日举行,分为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两种。其中: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和“国际商务专业知识”两个笔试科目;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两个笔试科目及 “外经贸外语口试”一个口试科目。“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目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科目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外经贸外语口试(从业)”每个考生的口试考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9月15日 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16日 上午8:30开始(每人10分钟,当日考完) 外经贸外语口试(从业,英、俄、日、法)


二、报考条件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国际商务师和外销员)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其中,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取得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含)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五)取得博士学位。(六)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考“外经贸外语”科目,只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规定报名参加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或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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