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贵州财经学院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颁发贵州财经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我校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八、学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基金。
学校对贫困生采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贵州省困难大学生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杂费、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鹿冲关路276号
邮政编码:550004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6902438 6902468(传真)
Email:zjczs@mail.gzife.edu.cn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www.gzife.edu.cn
十二、其他:
1. 学校以往章程与本章程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调整修订。
3. 本章程解释权属贵州财经学院招生就业处。
4.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