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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7年高招规定出台志愿分两次填报(二)
(发布时间:2007-4-29 18:45 来自:模考网)

  六月七日上午9:00—11:30语文

  (星期四)下午3:00—5:00数学

  六月八日上午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星期五)下午3:00—5:00外语

  今年高考照顾对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

  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市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者;高中会考及平时成绩优秀或相关科目成绩优秀的考生;现役军人子女;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增加10分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仅适用在北京地区的高校);少数民族考生(仅适用在北京地区的高校);归侨和华(归)侨子女〔系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华侨或归侨者,并需经区(县)侨务部门证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仅适用在北京地区的高校);台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烈士子女〔需经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增加20分考生

  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等。其他增加20分考生条件见今日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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