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1、实行分级限额报名。限额数由省考试管理中心根据各考点考务管理状况以及计算机的数量、性能核定后通知考点。
2、考生不论年龄、职业、学历,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类别的考试,考生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等级类别(含笔试和机试)。
3、考生凭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允许凭户口本报名,军人凭军人身份证报名。报名时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4、考点应给考生编排报名号,并向一级考生说明本考点允许使用文字录入的方法,一级考生报名时必须注明一级DOS版本还是一级WINDOWS版本转正级。考生报名时必须注明报考何种语言。
5、报名时要验证考生的身份证号。对于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按以下规则编制识别号其中军人身份证号码超过6位的,取后6位,不足6位的,在前面补0,报名时通知考生何时凭何证明到何处领取准考证。
6、报名结束后,各考点按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信息标准》<第四版>(附件二)的规定生成当次考试报名信息库,用计算机软盘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
7、收取费用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编排准考证号和考场
1、报名结束后,各考点应立即生成当次考试考生准考证号。(准考证号编排规则及含义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信息标准》)
2、不同等级类别的考生必须分别编排考场,一个考场中的准考证号必须连续。
3、准考证(样张见附件三)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印制,考点发放。
4、发放准考证时应提醒考生笔试和机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缺一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