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2、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3、 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报考者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单位验印)。
3、2张大一寸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相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