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在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优秀,属于单位培养对象;
2.2004年3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且在报名专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含3年);
3.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应于我校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否则不予认可);
4.申请学位类型为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还需具备下列条件:①对于在京人员,工作单位为北京区、县直属二级甲等或以上级别的医院。对于京外人员,工作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②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含主治医师)的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