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人力资源管理员
1、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 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 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三、人力资源管理师
1、 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