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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务规则(试行)(二)
(发布时间:2007-2-1 11:47 来自:模考网)

  4.开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指导考生进入待考界面,并宣读考场指令。

  5.监考人员在主考发出开考信号后,在监考机端进行开考操作。

  6.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负责监考机端具体操作,包括违纪违规处理、异常情况处理等。

  7.每场考试结束后,各试室监考人员立即进行收卷操作,确认无误后,进行考试结束操作。

  8.每场考试结束后,系统管理人员须仔细确认监考机上传考生答题信息的完整性,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9.每两场考试结束后,各机考机构须将全部考生答题信息通过考务系统上传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0.所有的专业考试结束后,在考点考务管理人员的监督下,系统管理人员立即将整个机考机构全部试室各场次的数据进行合并,并检查确保数据完整、同时刻录备份数据光盘,并在光盘标签上标注机考机构名称。

  11.考试结束24小时内,各机考机构须将考生答题信息的光盘、试室情况记录单、密码袋等全部考试专用物品送交考点,按规定存放于考点保密室,同时确保将全部考生答题信息通过考务系统上传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2.考试结束48小时内,各考点将考生答题信息的光盘、试室情况记录单和考试试题光盘、密码袋等全部考试专用物品密封后派专人送至考区,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考后5天内,考区将回收的全部考试专用物品通过机要形式上交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阅卷评分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阅卷评分,并在两个月内与纸笔考试成绩同时发布。

  第二章 人机对话考试考务工作人员要求与职责

  一、基本要求

  1.考务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从事保密工作的条件,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2.考务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兼职人员采取考点聘任并报考点备案的管理制度。

  3.考务工作人员应具有考试业务工作经验,熟悉考试工作程序。未经培训、考核的考试工作人员不能上岗。

  4.考务工作人员须执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考试,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当年度的考务工作。

  5.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必须佩带考点统一制发的工作证,如“监考人员”、“巡视人员”、“系统管理人员”等证件,未佩带相应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试室。

  二、主考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

  2.选聘有关工作人员,并确定各考试试室监考人员,落实考试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3.组织进行监考及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包括考试有关规定、监考职责、考试有关技术问题、应急情况处理等内容。

  4.负责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考试当天供电。

  5.主持接收、保管、配发和回收考试系统光盘、登录密码、考生签到表等考试专用物品,组织并监督检查考场布置情况。

  6.负责掌管考试时间,发出开考的信号。

  7.及时了解考场考试情况,监督管理考试过程中系统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各项工作。

  8.妥善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问题,督促监考人员、系统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有权进行撤换,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违反考场规则、寻衅闹事的考生,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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