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07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2007年度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2006年11月10至11月30之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n),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相片必须上传),申报表中考区为“福建”,考点为“宁德”,信息提交后打印《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在单位审查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携带 医 学教育网 整理 有关材料到指定的考试报名点审查并现场确认后缴纳报考费。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从200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县(市、区)现场确认时间由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职改办商定,地点在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市闽东医院、市医院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该单位人事科确定;市直其他单位现场确认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地点在宁德市卫生局职改办。
(二)报名条件: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报名参加药学、护理、其他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⑴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取得中专以上学历;2005年之后(含2005年)的大专学历毕业生,须先参加初级(士)资格考试;
⑵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①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五年;
②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二年;2004年之前(含2004年)的大专学历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
③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的人员;
④研究生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⑶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初级专业人员应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⑷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4、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⑵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⑶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⑷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⑸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⑹凡申报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中级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和学位。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6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