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业务员风险防范培训与责任制度
公司最好每年针对情况、新问题对业务员收汇风险防范培训,请有关专家、律师等对实践中问题和趋势探讨,掌握新的动态;还要注意严格业务员的品质管理,把好进人关,有内外串通损公肥私的一定要严肃处理;建立过错责任奖惩制度和个人利益挂钩。
第三类:建立业务规范制度。
这就是下文四个阶段所列举的措施。
三、跟踪出口合同的防范措施
1、在出口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的防范措施
在谈判和签订阶段,除了解对方资信外,主要防范合同文本的风险。
(1)谈判前最好参照完善的格式样本谈判。好处是非常方便,又较为周全。它既可作为谈判基础,又可以提醒避免遗漏有关条款。
(2)尽量提供自己的合同文本。好处是自己掌握主动权。
(3)对方提供的合同,防止看不见的条款“影子条款”。对方提供的合同,可以先拿回去考虑后再签,不要匆忙签字。
(4)在磋商过程中,E—MAIL、传真或口头等方式的,最好就约定以签订正式合同确认书为准。因为集中归纳到一份纸面合同上也是很有好处的,尤其适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这可以使合同具有确定性、公开性、告诫性,还可以避免电子证据(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传真)的证据缺陷。
(5)业务条款的风险防范(以支付条款为例)
如果是汇付方式,尽量在合同条款中要求进口商提供银行保函。
如果采取托收方式,事先要注意有的拉美国家对D/P方式,常常按照D/A方式处理的做法;更要注意设法在进口商付款前确保货物的所有权,防止钱货两空;在办理托收时不要在托收委托单上指定代收行。
如果是L/C方式,要注意规定对方开证时间、开证银行,并要求进口商退货时须3套正本提单全退回方可。
(6)重视法律条款。
①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第一不要遗漏,第二要全面,第三幅度可以高,但不要太高,因为太高导致条款无效,等于让裁判庭自己决定。
②商检条款:商检证书是买卖双方结算、计算关税、判断是非办理索赔的依据。合同应对检验标准、检验期限、凭封单检验还是凭现状检验,以及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和答复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以免进口商拖延不决。
③不可抗力条款:最好在国际合同中尽量列举不可抗力的具体范围、证明条件、通知期限,这可以避免进口商找借口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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